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提醒,企业经营者请切勿以身试法,以免追悔莫及。
涉嫌污染环境罪,两人被警方刑拘
据介绍,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执法人员在虎门镇黄村社区圆美路发现一家无证照电镀作坊,现场有3名工作人员正在实施生产。经查,该作坊的电镀生产废水通过地下蓄水池渗漏至作坊外面。执法人员当场取证,并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生产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作坊产生的废水水样总铬超标321倍,六价铬超标1439倍。该作坊经营者杨某锋(男,35岁,河南省人),及工人张某杰(男,31岁,河南省人),因涉嫌违反国家刑法规定的污染环境罪,于4月17日被虎门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放任污染作坊经营同被判罪
另据介绍,2020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在虎门怀德社区曾查处一家无证照电镀作坊。日前,该作坊经营者王某明、高某伟、巴某三人因污染环境罪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而该作坊的房东卢某忠明知其出租的物业被用于经营无证照电镀作坊,却放任不管,同样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查处的无证照电镀作坊存在偷排、乱排含重金属废水的现象,对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害。在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提醒,企业经营者请切勿以身试法,以免追悔莫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黄逸轩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其琪
说化有益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说化有益: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 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778088800@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