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某工业园一无名金制品加工厂,在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下,违规将电镀、清洗后的废水经车间外化粪池排放到市政污水网管。经检测,总锌结果214mg/L,超标213倍;总镍结果2.22mg/L,超标21.2倍……严重污染了当地水资源环境,破坏了生态系统平衡。
最终工厂负责人苏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二万元。
编后语:像电镀行业这种涉及危废污染物的企业,一直是各地环境局排查的重点,我们要尽量按规做好各项准备和生产工作,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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