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采购备案流程

发布于 2024-06-14 13:50:39

审批机构

1、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2、购买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采购流程

1、申购人选择有销售经营易制毒危化品资格的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2、准备资料到当地公安局或网络平台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审批下来后提供给销售业务员并委托销售方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4、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审批下来后,销售方即可安排发货。

注: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危化品。


提供资料

【购买单位】

  • 购买易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用途)

  • 营业执照

  • 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 存放易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安全处置预案

  • 购销合同

  • 合法使用证明


【销售单位】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注意事项

  •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帐(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案。
  • 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ー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购买(使用)情况。
  • 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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