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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检查内容及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序号 |
类别 |
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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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 注 |
1 |
危化品库房
| 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二级”;相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建筑设计防规范>>, GB50016-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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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化品库房 |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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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化品库房
| 通风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保持通风良好。有防阳光直射库内的隔热、降温等措施。 闪点小于或等于28℃的危化品库房仓库屋面上设置冷却水管,气温在30℃以上时喷水降温。库内温度保持在28℃以下为宜,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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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危化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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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存放区必须有MSDS,须将MSDS贴于存放地点(需提供中文说明书)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第12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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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化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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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库房仓库(暂存仓)紧急停电后无排风措施,应制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窗户必须安装通风设备;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5.4.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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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危化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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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库房仓库应设置专人管理;危化品库房摆放在储存在专用仓库及独立室内;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4.4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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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危化品库房 | 所有危险化学品外包装应有安全标签,并且符合《GB-13690-2009》要求 | 《GB-13690-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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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爆炸品宜储藏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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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宜储藏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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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宜储藏于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3.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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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宜储藏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库房内。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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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隔开。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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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地面应是不会发生火花的地面;(不发火金属地面,其材料一般常用铜板、铝板等有色金属制作。不发火非金属材料地面,又可分为不发火有机材料制造的地面,如沥青、木材、塑料、橡胶等敷设的,但由于这些材料的导电性差,具有绝缘陛能,因此对导走静电不利,当用这种材料时,必须同时考虑导走静电的接地装置;)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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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根据贮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分级、分区安装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器设施,安装线路、开关、电器等应与之匹配合理。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持证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和开关等电气设备采用隔爆型;库房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第39、40、41、4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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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存储和分装易燃液体采用静电接地夹将桶壁与地连接起导除静电作用。 |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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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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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3.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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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腐蚀性 危化品库房 | 腐蚀性商品的库房应是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火建筑。建筑材料最好经过防腐蚀处理。 |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术条件》GB 17915-1999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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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腐蚀性 危化品库房 |
储藏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库房应是低温、干燥通风的一、二级耐火建筑。 |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术条件》GB 17915-1999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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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腐蚀性 危化品库房 | 腐蚀性商品货棚、露天货场条件:货棚应阴凉、通风、干燥,露天货场应地面高、干燥。 |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术条件》GB 17915-1999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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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毒害性 危化品库房
| 毒害性商品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机械通风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术条件》GB 17916-1999 3.1 |
|
|
22 |
毒害性 危化品库房
| 库房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房应加高铁护栏);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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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危化品库房仓库必须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具和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弹、灭火器、砂土、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通风装置等)
| <常用危险化学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9.1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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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可燃气体仓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器的数量应满足被检测区域的要求。每个检测器的有效检测距离,在室内不宜大于7.5m。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2条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第3.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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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库房 | 可燃气体仓库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工具.作业场所远离热源与火源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7.2 |
|
|
、
26 |
剧毒品库存 |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配备防盗报警装置的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保证其有畅通的通讯和报警联络,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
|
27 |
剧毒品 | 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3年。 |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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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剧毒品 | 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单位负责人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备案。 |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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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剧毒品 | 剧毒品储存及使用场所应有防止中毒应急设施 |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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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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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品 | 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储存、使用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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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剧毒品 |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剧毒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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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剧毒品 | 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悬挂、张贴警示标志,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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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剧毒品废弃 | 从配送单位采购的剧毒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包装物交由剧毒化学品配送单位统一回收,不得挪作他用或擅自丢弃。 |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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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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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贮存
| 1.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3。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7.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8.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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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危化品贮存
| 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3.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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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危化品贮存 |
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应有防泄漏设施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95)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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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危化品贮存
|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标注中文名称、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并定期检查。 |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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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危化品贮存 | 小型仓库应符合零售业务店面的有关规定。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265-2000 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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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危化品贮存
| 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乳剂H(编者注:可能是“发孔剂”或“发泡剂”)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3.3.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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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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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贮存
| 各种商品不允许直接落地存放。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cm以上。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应根据情况加大下垫高度。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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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危化品贮存
| 库房、货棚或露天货场贮存的商品,货垛下应有隔潮设施,库房一般不低于15cm,货场不低于30cm。 |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术条件》GB 17915-1999 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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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易燃易爆 危化品贮存 | 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贮存。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3.3.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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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易燃易爆 危化品贮存 | 遇湿易燃物品,自燃物品:如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制品须分别专库储藏。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3.3.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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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贮存 |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3.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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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易燃易爆 危化品贮存 | (1)易燃物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美观,出入库方便,一般垛高不超过3m。 (2)堆垛间距: a) 主通道大于等于180 cm; b) 支通道大于等于80 cm; c) 墙距大于等于30 cm; d) 柱距大于等于10 cm; e) 垛距大于等于10 cm; f) 顶距大于等于50 cm。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5.1.2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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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易燃易爆 危化品贮存 |
楼梯间及通道禁止存放易燃品
| <消防法> 第29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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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易燃易爆 危化品贮存
| 洗板水等危化品库房不可以乱放;应放置合适地点单独存放(独立环境、可将化学品分装场所移至其它位置) | 《易燃易爆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 GB 17914-1999 第3.2条储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需易于通风、干燥和避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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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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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品 贮存和作业场所
| 凡产生毒物的作业现场应设有稀释水源,且备有公用的防毒面具和防毒服: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凡产生毒物的作业现场应设有稀释水源,且备有公用的防毒面具和防毒服,实行专人管理,有明显标识。 酸作业应有紧急冲淋和洗眼器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0∕T9006-20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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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腐蚀性 危化品贮存 | 腐蚀品库内存放需符合“六距”要求)1)堆垛高度 a)大铁桶液体立码,固体平放,一般不超过3m;b)大箱(内装坛、桶)1.5m;c)化学试剂木箱2~3m;d)袋装3~3.5m。 (2)堆垛间距a)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b)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c)墙距大于等于30cm;d)柱距大于等于10cm;e)垛距大于等于10cm; f)顶距大于等于50cm。 |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1999 5.2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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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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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性 危化品贮存
| 1、堆垛方法商品不得就地堆码,货垛下应有隔潮设施,垛底一般不低于15cm。一般可堆成大垛,挥发性液体毒品不宜堆大垛,可堆成行列式。要求货垛牢固、整齐、美观,垛高不超过3m。 2、 堆垛间距 a) 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 b) 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 c) 墙距大于等于30cm; d) 柱距大于等于10cm; e) 垛距大于等于10cm; f) 顶距大于等于50cm。 |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1999 5.1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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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危化品 作业现场 | 作业现场应设有安全告示牌,标明该作业区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操作安全要点、应急预案等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0∕T9006-2010 5.10职业健康5.11应急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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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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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作业现场
|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控制危险化学品的领用量(车间内贮存量最高不得超过24小时用量),并定点存放,禁止敞盖口存放;不得放在过道上,也不得靠近热源及受日光暴晒。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由使用单位通知回收部门当天收回,不得堆放在生产现场。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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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危化品作业现场 | 企业对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企业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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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危化品作业现场
|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出现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0∕T9006-2010 5.10.1职业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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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危化品作业现场 | 危险化学品库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定期组织演练。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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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危化品作业现场
| 印刷机或机械设备上禁止放置各类油脂桶、杂物及易燃物;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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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危化品作业现场 | 浸油房内未张贴需配戴防毒面罩及防护手套等标示,需张贴标示作提醒.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标示>GBZ158-2003第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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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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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作业现场
| 车间环境内桶装化学品使用时不盖盖不符合要求;二次分装容器表面必须张贴安全标签;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7第16条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7第14条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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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危化易燃易爆性品作业现场 | 操作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滚动。出入库汽车要戴好防护罩,排气管不得直接对准库房门。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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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现场 | 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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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易燃易爆性 危化品作业现场 | 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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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腐蚀性 危化品作业现场
| (1)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要的防护用具。 |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19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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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腐蚀性 危化品作业现场 | (2)操作时必须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19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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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腐蚀性 危化品作业现场 | (3)不能使用粘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19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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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毒害性 危化品作业现场 | (1)装卸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术条件》GB 17916-1999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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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毒害性 危化品库房
| (2)作业人员要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术条件》GB 17916-1999 7.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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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毒害性 危化品作业现场 | (3)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术条件》GB 17916-1999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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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危化品防火
|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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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危化品防火
| 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应 漆色醒目、完好。 防火间距应满足要求,耐火等级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相邻库房应有防火墙隔开。 3、消防设施应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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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危化品防火
| 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第2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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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危化品防火
|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第3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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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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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防火
|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第3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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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防火
| 脱模剂等易燃物质需远离塑胶机发热炮筒或设备附近. | GB/T3869-2008第3.8条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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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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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化品库房的丝印、移印作业场所应”严禁烟火”不允许作业人员在上述环境使用打火机、明火.有明火作业的要进行防火分区隔离 |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第5.3.1条对易燃易爆的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1.3条(1-2)—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场所需使用禁止烟火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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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防火
| 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化品库房的丝印、移印作业场所与其它无毒无害,无易燃易爆危化品库房的作业人员未进行防火分区.A.沏混泥土砖墙作气密性分隔、装乙级或以上的防火门;B将使用危化品库房的丝印、移印作业搬离至独立场所. |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第61条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相隔离,并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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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防火
| 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化品库房的丝印、移印作业场所环境电气设施无防爆措施,同一作业场所环境电气设施全部采用防爆措施.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第2.5.2条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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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防火
| 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化品库房的丝印、移印设备未装设局部抽、排风系统.按要求每台丝印、移印机必须装设局部抽风装置.(车间内通风系统应改善通风,减少消除化学品浓度和味道)
|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第58条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用密闭的方法防止毒物逸散,在密闭不严或不能密闭之处,应安装通风排毒设施维持负压操作,并将逸散的毒物排出. 第66条密闭毒物发生源,应合理采用局部排风设施就地排出毒物,防止毒物的逸出和扩散. 第6.2.3条有低浓度有毒有害有气体散发,且其散发点较分散的情况下,宜采用全面通风换气使用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蒸汽达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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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废弃
|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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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废弃
|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第2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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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废弃 |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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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废弃
| 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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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废弃
| 化学品空桶不能随意乱放,更不能堆放于其他位置,不得堆放于沟、渠边. | <常用化学危险器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0.3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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