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一化工公司总经理报案称,运送化工原料的车辆总是缺斤少两,对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通过调查,警方发现承包该公司化工原料运输的某物流运输公司多名司机在原料运输过程中存在偷盗行为。
原来,该公司是经营新材料制作加工厂,需要从各地进货加工原材料,让运输公司的司机运到指定厂区。这段运输过程距离较长,材料在途中有一定挥发和损耗,会出现“磅差”(卖方发货的磅单与买方验收过磅数量之间的差额)。在危险化工品运输车辆指定服务区附近过夜时,货车司机正是利用“磅差”做文章,在原材料上做起了“手脚”。
经查,2020年至2022年两年多的时间,这些货车司机共计偷盗百余次,涉案价值达百万余元,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货车司机偷了原材料,又是卖给谁,卖到了哪里呢?随着调查的深入,29岁的销赃嫌疑人徐某某和收赃嫌疑人戴某某浮出了水面。
一次偶然的机会,徐某某得知倒卖化工原料很赚钱,便开始在化工原料获取上动起了“歪脑筋”。2020年起,徐某某开始给运输化工原料的司机分发“回收化工废料”字样的小卡片。通过“打广告”,他结识了许多物流公司司机,并告知对方边跑运输边卖点原料,就能轻轻松松赚外快,而且运输过程中存在合理挥发,不会被发现。很多司机因此都动了心。
就这样,徐某某低价收取司机提供的原材料后,再高价卖给需要化工原料的加工厂从中获利,实现“日进斗金”他开始招兵买马,发展下线,第一个找的就是亲戚戴某某。两人深知其中有“暴利”可图,便开始了合作。由戴某某负责找寻运送化工原料的司机,以利诱之,让司机利用在服务区休息的间隙搬卸化工原料,每次装卸2至10桶不等,每桶重量为20公斤,再用空桶注满水后重新放入车厢,以便到达公司后顺利过磅称重。
而真正的化工原料早在服务区时,就已经装桶,由接应的戴某某偷偷运走,随后被徐某某贩卖了。面对利益如此大的“无本生意”,徐某某还发展了其他亲戚朋友当不同地区的收赃人员,形成了一条“盗、收、销”一条龙式犯罪产业链,最终被抓捕归案。
今年10月至11月,海盐法院先后审结被告人徐某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告人田某某等人盗窃三案。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徐某某单独或结伙戴某某等人,在明知运输化工原料的槽罐车司机出售给他的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等原料系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先后800余次从被告人杨某、赵某、田某某等司机处收购上述化工原料,并出售获利。
三个案件涉案人数共计94人,分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的罪名被判刑,并处罚金。其中,被告人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于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除已经自行退赔被害单位的以外,其余款项依法发还受到侵害的130余家被害单位,共计16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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