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洗质量检验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宽度600~1250mm,厚度为.2.0~3.75mm的热轧钢带经酸洗生产的产品。
2、分类及代号
1.1 按边缘分类:切边 EC
不切边 EM
1.2 按钢种及用途分类
1.3 见表1
3、切边质量
3.1 钢带的切边质量要求:
主要用于生产薄规格硬态料,要求切边宽度符合尺寸公差要求,切边后无毛刺、无肉眼可见明显缺口及窝边。
3.2 切边的宽度尺寸按质检部下发酸洗生产技术要求执行。
3.3 判定结论:达到2.1、2.2条款规定要求的为合格品,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4、外形
4.1酸洗线矫直机、夹送辊等设备位置调节合适,酸洗过程中不得出现因设备原因造成板形缺陷和边部缺陷。
4.2钢带应牢固地成卷,不得有松卷、扁卷等情况;除内径5圈、外径2圈外,钢卷塔形和溢出边不得超过15mm。
4.3酸洗后钢卷边部不得有翘边、折叠边等现象。
4.4判定结论:达到3.1、3.2、3.3条款规定要求的为合格品,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5、表面质量
5.1 钢带酸洗后,除工艺停车斑外,不允许有停车斑,不得存在欠酸洗、过酸洗等缺陷。
5.2 钢带酸洗过程中,不得有设备原因造成的划伤。
5.3 酸洗钢带板面不得有残留水、油等影响轧制的缺陷存在。(本标准也适用于分条剪边的质量判定)。
5.4 板形质量
5.4.1 不平度≤25mm/任意2m。
5.4.2 镰刀弯≤5mm/任意2m。
6、板面涂油
按质检部下发的酸洗生产技术要求执行。
7、机械性能
7.1 工序半成品一般情况不做性能检验,特殊情况下按质检部下发的相关要求执行。
7.2 工序成品性能试验要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硬度等试验。
8、打捆
8.1 直接销售热轧酸洗卷周向打二道捆,径向打一道捆带放置带钢两边约250mm的部位。
8.2 供冷轧用热轧酸洗卷打一道捆,捆带可放置带钢中部。
9、标记
9.1 酸洗生产的供冷轧用的热轧酸洗卷,在内外圈分别按顺序标上工单号、钢种、钢卷号、规格、重量、生产日期、生产班别,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9.2 酸洗生产的直接销售的热轧酸洗卷,在内径按顺序标上钢种、钢卷号、规格、重量、生产日期、生产班别;如在精整过磅,则质检在外圈贴上标签标记,标签上注明钢种、钢卷号、规格、重量、生产日期、生产班别等。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10、直接销售热轧酸洗卷的打印标签及包装见《包装质量检查标准》。
11、如生产中有特殊要求,按质检部下发的专用标准执行。
12、 判定结论及处理
达到以上各条款规定要求的为合格品,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及当班检查员一时无法判定结果的,应立即进行封闭,并用《不合格品报告处理单》反馈到质检组长或质检主管,由质检班长或质检主管在4小时内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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