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增值税发票是找别的公司虚开的,用来抵扣了税款……”面对铁一般的事实,邹城某化工公司经营人李某某、刘某某向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低头认罪,如实供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邹城一家化工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民警迅速行动,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案件,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期间,邹城某化工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从上游化工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1张,价税合计200余万元,税额20余万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涉税领域常见的一种犯罪,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类型。
在化工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也时有发生,据邹城警方介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变换商品类型名称的手段,把发票提供给没有真实交易的企业,用于增值税进项税款抵扣凭证,致使用票企业大量偷逃税款,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
邹城警方在多年的办案经验中发现,化工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犯罪团伙专业化。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不法分子在寻找买卖发票客户资源上有着天然的便利条件,滋生出一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他们利用化工的行业优势,大量使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非法利益,虚开的发票用来抵扣税款、骗取出口退税。
二是注册空壳公司进行“暴力虚开”。一些不法分子,频繁注册、变更、注销公司,采用“暴力虚开”的手段大肆对外开票。他们采取在不同地区让不同的法人注册企业的方式,注册多家空壳化工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空壳化工公司注册后,集中时间、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注销企业,销毁犯罪证据。
三是案件隐蔽性较强。化工行业虚开犯罪,一般属于连环交易,涉及公司多、环节多,情况复杂。开票方一旦通过开票中介与受票方取得联系,往往形成长期合作关系的利益共同体。不法分子具备一定的反侦查意识,手段隐秘,逃避税务监管,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给调查取证带来一定困难。
邹城警方提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税收征管秩序,败坏社会诚信,威胁国家税收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企业要增强纳税意识,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坚决避免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企业管理和监督,在收受发票时,务必要核实贸易背景,避免管理上存在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积极检举、揭发,为依法查处、打击虚开犯罪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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